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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新职思研〔2015〕2号

签发人:李玉鸿

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新疆职业院校思想

政治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中央8号、16号文件精神,总结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的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新疆各高职高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党政干部、团学干部、思政课教师、德育课教师、专业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后勤服务教师、学生均可申报。

二、申报内容

2014—2015年的研究成果申报工作按照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成果、学生成果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成果、学生成果分四类申报。请参考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优秀成果选题指南撰写论文。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凡参评成果和论文,必须经过本学校专家组评审,根据论文质量初步评价定等(评审办法见附件1),认真填写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3)。

2、论文格式要求:全文应包括题目、作者、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备注等内容。文章标题部分用2号黑体字,居中排列,20字以内为宜;作者姓名、单位用3号楷体字,居中占一行置于标题下方;正文均用四号宋体字,行距固定值24磅,字数控制5000字以内。教师撰写的论文要在论文末尾附作者简介(包括出生年月、性别、职务职称、工作单位及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学生撰写的论文要注明学校、专业、班级、联系电话及指导教师等,以便评审核对时联系。

3、请各学校将成果汇总后统一填写成果汇总表(见附件4),每项成果用A4纸打印1份于2015年5月20日前上报(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同时将电子稿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邮箱:zsqxnzy@126.com,逾期谢绝评审。

4、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办法(附件1),选题指南(附件2),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3),成

果汇总表(附件4),请在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xjzjszyj.cn.

四、评选和颁奖

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委员会对各院校上报的成果进行评审鉴定,分中职与高职段,按照教师成果和学生成果评定等级。获奖成果颁发由自治区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会盖章的荣誉证书。部分优秀成果同时在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网上发布。编辑2015年度成果集电子版发各学校交流学习。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研究会秘书处 邮编:831100

联系人:王学利 张绍全 电子邮箱:zsqxnzy@126.com

电话/传真:0994-2334798 15199679790(张绍全)

附件:1.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审办法

2.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成果选题指南

3.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

4.成果汇总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思政科研成果 申报 通知

: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隋霞副书记,思想政治处,成职教处

送:“研究中心”各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会”会长、各副

会长、各秘书长,各常务理事

发: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2015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80份

信息来源: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人:于鸿飞发布日期:2015-04-03 11: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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