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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2017-06-14 11:29   审核人:

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新交院党〔200614号)

一、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全体党委委员。每年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个别委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事先应写好书面发言材料,可在会上代为宣读。

二、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学院实际,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确定。

三、党委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党委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负责任的做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党委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四、党员、群众对党委及其成员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按规定如实上报,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党委决议的情况;

2、检查党委自身建设、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及维护党委团结等情况;

3、检查勤政廉洁、遵纪守法等情况;

4、检查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及学院安定团结等情况;

5、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实际调查,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的情况;

6、工作得失、经验教训等其他重要问题。

六、民主生活会的方法步骤:

1、征求意见,做好准备。民主生活会之前,党委书记应事先通知党委成员做好准备,安排专门人员收集党内外群众意见,归纳整理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会议人员,并在会上通报;党委成员要针对反馈意见和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做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前10天,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开会时间、准备情况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及时通知应参会人员,做好准备。

3、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民主生活会首先要集中一定的时间学习与民主生活会主题相关的文件和材料,统一思想交流体会。

4、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党委成员按照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和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整改建制,反馈意见。民主生活会上,党委成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个研究,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整改措施要具体明确,责任到人,狠抓落实。民主生活会的情况,特别是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七、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1、民主生活会应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要开诚布公、负责任的谈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2、党委及其成员应结合自身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两个职责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要在会后向上级报送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

信息来源: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发布人:发布日期:2013-3-19  10: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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