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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理移交2014年度归档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5年10月28日 12:21    来源: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作者:    阅读:

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文书、财务、教学、科技等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根据上级档案主管部门对我院档案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档案工作现状,现将档案资料移交的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集整理要求

(一)各部门对照资料归档范围,完成部门2014年度各类资料的收集工作,坚持“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的原则,并编制移交档案材料目录,向学院档案室进行移交。

(二)各部门要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

1.归档材料必须是已经办理完毕,不影响现有工作进行的材料,一律整理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2.部门档案负责人要对所移交资料进行审查,检验移交资料是否齐全、系统、准确,并根据整理范围及时补充完善;

3.移交资料应为原件,确无原件可移交复印件,复印件要确保印章和领导签字等内容清晰完整;

4.资料移交前,各部门应将常用资料复制留存;

5.纸质档案上交归档时,须与档案管理员认真做好档案交接登记签字手续。

二、其他注意事项

1.凡涉及教学的部门参照教学类收集归档.

2.归档范围内的文件资料,各部门必须按照规定及时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遗失或自行处理。

3.移交材料必须完整规范,移交时交接双方要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履行移交手续, 详细填写并签订移交登记册(一式两份)。

4、此项工作将纳入到部门日常绩效考核工作中,对未按要求及时进行移交的部门,根据情况,将对部门领导和负责此项业务的人员扣除绩效考核分值。

学院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