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科研管理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至2015年度交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至2015年度交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年以来完成的下列研究成果可以参加评选:

1、已通过结题验收(鉴定)的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2、通过厅(局)级以上主管部门的鉴定(以鉴定书或评审证书为准)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或被有关主管部门采纳、运用于实践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3、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有关交通教育研究的论文、论著。

4、本活动所指的研究成果,其范围包括教育思想创新和教育理论研究、以及交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验教学等改革,产学研合作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管理、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后勤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论文、著作、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

5、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标准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交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特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2、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基础性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调研报告要有证明进入决策的材料。

3、研究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有思想性和启发性,重点突出、论据充分,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文字通顺流畅、准确、简明,文稿清晰、完整。

三、申报要求

1、每人只能申报参评成果1项。

2、署名多人的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单位进行申报。

3、申报参评成果文责自负,不得剽窃或弄虚作假。

4、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院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并于2015年9月20日,将申报表(电子版)报送到科研处。

联系人:孙玉

电 话:3392092

电子邮箱:790694013@qq.com

附件:1、《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

2、《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优秀成果推荐参评汇总表》

二○一五年八月十六日

信息来源: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人:发布日期:2015-08-19 10:22:24

版权所有@科研处 E-Mail:ky@sina.cn 在线留言 新ICP备15001054号-1
联系电话:0991-3392666 传真:0991-6661430 邮编:83140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