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思研〔2015〕3号
签发人:李玉鸿
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
教育科研工作“五先”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与中央8号、16号文件精神,充分肯定学校、德育工作者、教师及学生在从事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验过程中所做出的成绩和贡献,树立“自治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先进学校、先进班级、先进工作者、先进教师、先进学生”的品牌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五先”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疆各高职高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教职员工、学生均可申报。
二、申报内容
1、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学校;
2、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班级;
3、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工作者;
4、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教师;
5、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学校评选条件
1、能充分认识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重要地位。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科研队伍素质高,学校有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市)级、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有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有切实可行的科研管理办法。
2、能认真组织开展《高职德育活动课读本》《党在我心中·永远跟党走——高职生教育活动读本》《心理健康》和《中职德育活动课读本》等教材研究与开发实验活动,参加实验的班级多、学生多、实验教师多。
3、能够积极组织教师、学生参加自治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及研究中心、研究会组织的专项活动。
4、能够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自治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会组织的中国伦理学会德育专业委员会、中国职教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和全国高职高专党委书记论坛等平台的学术交流活动和先进经验的实验与推广工作。
5、积极主动承办自治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会的年会及专项德育活动,包括论坛、竞赛活动、研修班等。
6、在本届研究中心、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上获奖论文数量多,质量高。
7、能组织开展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中职德育课教学改革工作,教学效果好。
8、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校风、教风、学风、学生的精神面貌有大的进步。
(二)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科研活动,成果显著。
2、学生有德育活动课教材,有详细、具体的开展德育活动课的实施方案。
3、在本届研究中心、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上班级学生获奖论文在8篇以上,质量较高(二等奖以上3篇)。
4、积极参加2014-2015年度自治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主管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在德育科研工作中有突出成绩。
2、积极参加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究与实验,认真指导实验教师的研究与实验。
3、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市)级、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
4、在本年度研究中心、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上有1篇以上获奖论文,且获奖层次高(二等奖以上)。
5、能积极参加2014-2015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教师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究与实验,认真指导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与实验。
2、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市)级、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
3、持之以恒,规范化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德育课教学或各门课程教学中重视育人工作,取得较多的具有突出实效的,有推广和交流价值的研究成果。
4、在学校德育科学研究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指导的班级成效显著。
5、在本年度研究中心、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有1篇以上获奖论文,且获奖层次高(二等奖以上),指导学生成果3篇以上。
6、能积极参加2014-2015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五)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学生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2、带头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实验,起到了表率作用。
3、在本年度研究中心、研究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有1篇以上获奖论文,且获奖层次较高(二等奖以上)。
4、能积极参加2014-2015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会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评选和表彰
各院校申报的材料由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研究会秘书处审核提名,常务理事会审定,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由自治区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会盖章的荣誉证书,并在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15年会暨第十届学术研讨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各学校应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推荐名单,认真填写“五先”申报表并撰写单行典型材料一份,报送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研究秘书处,同时发电子稿。“五先”申报表可在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网上下载,网址:www.xjzjszyj.cn.
截止日期:2015年5月25日
联系人:王学利 张绍全 邮箱:zsqxnzy@126.com
联系电话:0994—2334798 15199679790
邮寄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研究秘书处 邮编:831100
附件:1.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学校申报表
2.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班级申报表
3.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4.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教师推荐表
5.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学生推荐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思政教育科研 先进 评选
报: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隋霞副书记,思想政治处,成职教处
送:“研究中心”各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会”会长、各副
会长、各秘书长,各常务理事
发: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2015年3月18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