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19号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院报送我厅申请核准的《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经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专家组审核,于2016年2月1日教育厅第2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院应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