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纪检监察室
站内搜索:
 学院首页 | 首 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法规制度 | 宣传教育 | 投诉举报 | 网上举报 
123
纪检监察办公室职责

     一、依照党章及党内其它有关规定,履行对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学院管辖的监察对象进行“保护、监督、惩处、教育”的职能。

     二、完成《党章》规定的党内纪律检查的三大任务和国家《行政监督法》规定的基本任务。

     三、协助学院党委、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整体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根据上级要求,参与干部招聘、考查、考核、任免和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工作。

     五、按照权限,依法受理本级纪委管辖的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控告案件,以及对本级纪检监察部门所作的处分决定或处理结论不服的申诉案件,切实保障党员和教职员工的民主权力。

     六、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等在本院的贯彻执行。

     七、负责处理纪检监察及其它日常工作。

 


学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123
学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
责任书2
责任书1
工作会议
学院党委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
更多>>
 




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信访工作责任制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督查工作制度
更多>>
 


关于在自治区教育系统重申中央八项规定、 自治区...
更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交通运输系统严明纪律 廉洁从政(业)十条禁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
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
更多>>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纪检监察办公室 E-Mail:jj@xjjt.com  新ICP备15001054号-1
联系电话:0991-3392009传真:0991-6661430 邮编:83140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