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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 “四风、四气”问题大排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4-19 00:00:00   作者:纪检监察办公室   来源:纪检监察办公室 点击:

新交院纪〔2017〕2号

关于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

“四风、四气”问题大排查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印发学院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的行动措施的通知》(新交院党〔2017〕2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执行好文件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学院将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四风、四气”问题大排查活动。


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

每名教职员工结合自身思想和履行职责情况,对照总目标特别是学院工作中“四风”“四气”问题表现突出的,采取同事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找总目标意识是否牢固树立、工作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四风”“四气”是否得到纠治、党员义务是否能够履行等。每名教职员工将自己查摆出的问题进行逐条汇总,认真填写《学院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四风、四气”问题排查表》(见附件)。

院领导问题排查由院领导之间互审、分管厅领导审核;中层领导问题排查由分管院领导、院领导进行两审;二级教学院(部)教职员工问题排查由教研室主任、分院领导进行两审;其它部门员工由部门领导、分管院领导两审。


二、实施时间

第一阶段:个人自查对照阶段(2017年3月10日至17日)

第二阶段:分院(部门)组织复查阶段(2017年3月20日至29日)


三、汇总上报

各部门将所属教职员工两次审查后的问题排查表纸质版于3月31日前报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徐新星处,联系电话:3392009。

四、开展监督检查

学院“学转促”活动督导检查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抽查问题大排查活动开展情况,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分院、部门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几点要求

1、各分院(部门)要认真传达通知精神,确保人人参与,全员覆盖。

2、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学院“学、转、促”行动措施制定本部门的“学、转、促”工作计划,并交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于3月13日下班前报“学、转、促”活动办公室。

3、各部门组织所属人员对查找出的问题以纸质形式张贴在办公区的醒目位置,做到时时提醒,逐条改正。

4、问题排查要全面,符合实际,排查表经两审后需认真改、改到位,真正在学院形成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新风正气。


中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10日


上一条:关于成立学院“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 专项活动督导组和指导组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学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 规定(试行)通知